為進一步推進建筑業轉型升級三年倍增行動,促進建筑企業做大做強,加快走出去步伐,實現高質量發展,撫州市制定進一步支持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。進一步促進裝配式建筑和綠色建筑發展,對施工單位采用本地裝配式建筑構件的政府投資項目,經市住建局確認,項目建設單位要向施工單位預付所定購預制構件30%的貨款,單體建筑裝配率今年達到40%(逐年提高5%,即2024年達到45%,2025年達到50%)以上的,項目竣工驗收后,憑市住建局出具的竣工驗收階段裝配率認定意見書,由受益財政按照裝配式建筑樓棟建筑面積給予建設單位50元/平方米的資金補貼。
對2022年以來建成的集中連片(不少于5棟)裝配式輕鋼住宅,經市住建局組織認定,由市財政按200元/平方米給予業主或建設單位資金補貼。非集中連片建設的,經市住建局組織認定,由市財政按100元/平方米給予業主或建設單位資金補貼。
對取得國家標準二星級綠色建筑的,由受益財政按照15元/㎡給予項目建設單位獎勵,單個項目獎勵金額不超過50萬元;對取得國家標準三星級綠色建筑的,由受益財政按照30元/㎡給予項目建設單位獎勵,單個項目獎勵金額不超過100萬元。